关于举行汕尾市城区廉洁文化书画摄影征稿启事

  • 2021-06-09 17:05
  • 来源:区纪委监委


       
       为庆祝建党100周年,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丰富今年全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内容,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、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、七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八届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,厚植廉洁文化基础,巩固良好政治生态,大力弘扬风清气正、崇德尚廉的正能量,城区纪委监委决定举行全区廉洁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
一、举办单位

主办单位:中共汕尾市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   汕尾市城区监察委员会 

协办单位:汕尾市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二、时间安排

(一)征稿时间:即日起至7月16日

(二)评审时间:7月下旬

三、参赛对象

全区党员、干部、群众。

四、作品要求

   (一)作品主题。作品应突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将廉政元素与艺术表达有机结合,寓思想性、教育性、艺术性于一体,立意新颖,构思巧妙,寓意深远。
   (二)作品形式。作品形式包括书法(含篆刻,不含硬笔)、美术(画种不限)、摄影作品等,提倡风格多样。书法、美术作品每人不超过2件,一律竖式或斗方,尺寸大小不超 过四尺整张(138CM x 68CM),草书、篆书作品应附释文,注明出处;篆刻作品每人不超过6方印作(含边款),统一粘贴在4尺3开宣纸上,竖式且自行题签;漫画作品为4开至8开纸原件,黑白、彩色均可;摄影作品每人不超过3件,每件作品7-10英寸,组照算1件,每组4-6幅,黑白、彩色均可。
   (三)作品选送。参赛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单位、职务以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全区廉洁文化书画摄影征集作品”字样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    (一)主办单位将邀请书法、绘画、摄影等方面专家评委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,每项遴选出20幅优质作品,在7月25日前推荐到市纪委参与全市廉洁文化书画摄影大赛。
   (二)书法、绘画、摄影分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,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   (一)书法、绘画申报作品报送至区文联。(地址:城区政府党政大楼224室;联系人:陈惠妮;电话:3224777)。
   (二)摄影作品数码底片发送至区纪委宣教室电子邮箱:swcqxjs@163.com。(联系人:徐江民;电话:3396938)。

七、其他有关事项

   (一)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,参选者应当保证作品的合法性,并为所提交参选作品的唯一版权人,凡参选作品涉及的版权、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责任由参选者自负。
   (二)主办单位将对入选作品享有所有权,可以用作展览、出版、宣传等,不再另付稿酬。未入选的作品举办方不再保留。
   (三)评选结束后,被评选的作品将在“今日城区”公众号和汕尾市城区纪检监察网刊发,并择时展出。
   (四)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条款,凡不符合参选要求的作品,取消参选资格。此项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